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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面议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 为加快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十百千产业集群培育科技创新资源倍增全域场景创新之城建设三大工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数字经济新质生产力,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切实支撑副中心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依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支持对象 在人工智能、网络安全、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数据要素、先进计算、区块链、元宇宙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以及未来信息领域从事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创新联合体、社会组织、产业服务机构等,可视区内产业发展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条 支持方向 符合国家、北京市、通州区相关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要求,聚焦数字产业工程化、试验验证、产业化及示范应用推广,重点推进未来产业创新突破、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优势产业巩固提升、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等方向,助力产业创新发展、结构优化、转型升级,保障经济增长和投资促进等。 第三条 支持方式 对符合支持标准的项目实施主体给予补助、奖励、算力券、模型券等支持,可视项目实施周期分年度安排资金支持。 第二章 支持企业提质发展 第四条 支持企业快速成长 支持企业提高业务水平,实现快速发展,对示范引领性强、成长速度快的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一次性支持。 第五条 支持企业技术攻关 支持企业开展软件研发、算法创新、模型攻关、方案创新等,促进产业迭代升级,对新增获得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且落地应用效果良好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第六条 支持企业智能化提升 强化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支持中小微企业购买模型服务和算力服务,并分别给予模型券、算力券等支持,对于应用成效显著的,最高按照采购服务合同总金额的3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模型券和算力券补贴金额分别不超过30万元和50万元。 第七条 支持企业标准创制 开展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参与数字经济领域重点标准的创制与应用,形成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对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地方(行业标准)制定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第三章 支持产业创新发展 第八条 支持产业创新载体建设 1.对新增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及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中试验证平台等认定的创新主体,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和200万元一次性支持。 2.对新增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以及北京市高精尖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和50万元一次性支持。 上述如有晋级,仅享受差额支持。 第九条 支持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提升 鼓励企业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软件产品研发、硬件适配等,对获得市级行业标杆示范首方案奖励的牵头企业,最高按照采购合同中非硬件部分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及服务金额的1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第十条 支持未来产业培育壮大 1.支持企业加速未来产业项目创新培育,对获得北京市创赢未来项目奖励的,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支持。 2.鼓励面向未来产业方向创建主导产业聚焦、基础设施完善、配套服务专业、优势特色突出的未来产业育新基地等创新载体,引导各类产业资源要素聚集,吸引培育一批头部企业及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育新基地按年度建设成果给予奖励,单个主体连续支持不超过三年。其中,市级育新基地累计最高支持500万元,区级累计最高支持300万元。 第四章 支持产业环境构建 第十一条 支持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建设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区块链节点、算力调度中心以及网络信息安全、卫星互联网等新一代战略数字基础设施。单个项目最高按照纳入支持范围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支持,连续支持不超过三年,每年根据考核情况给予支持,累计最高给予2000万元支持。 第十二条 支持优质场景释放迭代 支持典型应用场景释放,在供给侧,支持企业或机构等结合自身发展需要,释放信息安全、数据要素、未来信息、元宇宙、自动驾驶等应用场景,广泛使用优秀解决方案和先进技术,打造一批应用示范标杆。在需求侧,支持企业从小切口、实场景出发,依托6G、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元宇宙、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先进数字技术,打造一批典型解决方案。对技术先进、可快速复制推广、具有较强示范意义的应用场景项目,单个项目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给予200万元支持。 第十三条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企业结合数字产业发展趋势和自身优势,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仿真实验、数据供给、适配验证、产教融合、生态构建、协同创新等服务,推动产业链企业高质量创新发展,对服务成效显著的,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支持。 第十四条 支持举办产业活动 支持企业或机构发挥影响力,组织举办高质量产业大会、大赛、展会等活动,营造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对于成效显著、影响力大的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等相关出资单位,最高按照活动实际发生金额的5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第五章 项目组织和管理要求 第十五条 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每年制定资金实施指南,并对项目实施进展、任务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日常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项目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 第十六条 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细则多项条款或通州区其他扶持政策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符合北京市高精尖等市级政策规定的,可同时申报享受市、区两级政策支持。 第十七条 项目实施主体应对项目和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存在应履约事项或其他管理要求的项目实施主体应按约定实施项目,完成任务及绩效目标。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原《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通经信局〔2024〕136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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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亦庄京广协同创新产业园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小古路]面议北京亦庄京广协同创新产业园是由京广两地经开区携手打造的高端智能制造协同研发创新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及核心技术产业化生产基地, 北京亦庄京广协同创新产业园总用地面积3.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容积率2.0,绿地面积0.5万平方米,绿地率约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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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东U谷永乐产业园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漷小路与老孔兴路交会处东南角]8000元/㎡·天联东 U 谷永乐产业园 位于京津冀交汇核心位置,是联东 U 谷于企业总部独栋领域升级之作。总建筑面积 170 万平米,平均容积率 1.5 ,主力产品为产业综合体及研发综合体、从独栋到双拼,户型以 7005600 平米之间,可充分满足不同企业的生产及办公需求。定位为 环渤海核心 高端产业综合体 ,依托首都的智力、科技、金融、信息等资源,以生产性服务产业为龙头,重点发展医疗器械、电子、信息、新能源、智能制造等五大带动产业,以产业经济带动区域发展,以产业环境筑造市镇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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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为科技园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科创十三街12号 ]元/㎡·天德为科技园位于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临有城市绿肺之称的排干渠湿地公园,周边交通发达。项目 总建筑面积约 4.2万㎡ , 由4栋研发办公楼、2栋电子厂房及1栋员工宿舍7栋建筑单体组成, 产业定位,以生物医疗保健为产业发展方向,构建科技企业融资平台、技术交流平台、公共实验检测平台、产学研结合平台,聚集产业高端人才和项目,服务医疗产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构建生命健康产业生态集群。 入园优势; 1, 园区内已汇聚了众多显示设备公司、检测公司和科技公司等优质企业,形成了良好的产业氛围和生态链。 2,作为大兴区的重点园区,德为科技园积极响应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入驻园区的注册公司可享受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减免、资金扶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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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先进制造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
[地址:北京城市副中心]面议《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先进制造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 为落实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全域场景创新之城、科技创新资源倍增、十百千产业集群培育三大工程建设任务,筑牢先进制造业主阵地,加快构建未来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协同联动的先进制造产业发展格局,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切实支撑副中心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支持对象。 从事医药健康、智能装备、电子材料、新能源智能汽车、绿色都市等先进制造产业领域,以及聚焦先进制造领域攻关的未来健康、未来能源、未来制造、未来材料、未来空间、未来信息等未来产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创新联合体、社会组织、产业服务机构等。 第二条支持方向。 符合国家、北京市、通州区相关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要求,聚焦先进制造产业工程化、试验验证、示范应用推广及产业化,重点推进未来产业创新突破、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优势产业巩固提升、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等方向,助力产业创新发展、结构优化、转型升级及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保障经济增长和投资促进等。 第三条 支持方式。 对符合认定标准的项目实施主体给予补助、贷款贴息、创新券等支持,可视项目实施周期分年度安排资金支持。 第二章支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 第四条支持强化小试、中试能力。 鼓励企业前瞻部署新兴产业赛道,实施制造业小试中试能力提升工程。对开展的产品小试中试验证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总投资的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累计最高支持1000万元。 第五条支持创新成果首试首用。 鼓励企业就创新成果与应用方建立合作,加快产品首试首用,促进产品迭代熟化。对企业生产制造的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等创新产品,按照不超过合同交易总金额的30%给予支持。同时,对获得市级首台(套)、首批次支持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市级资金的50%给予配套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300万元。 第六条支持开拓新型工业化场景。 鼓励典型应用场景释放,在供给侧,支持优势企业结合自身经营发展,围绕工业产品设计、生产、检测等多元化需求,向产业链上游企业提供场景机会和试验环境;在需求侧,支持企业针对先进制造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提供行业解决方案,展示场景打造能力,促进技术迭代更新和规模化应用。经认定,对具备技术领先优势、可快速复制推广、具有示范意义的应用场景项目,给予累计最高200万元支持。 第七条支持产业化创新平台建设。 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荣誉称号的创新主体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获得市级产业创新平台、中试验证平台等北京市级荣誉称号的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荣誉称号的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晋级享受差额支持。 第八条支持育新基地创建。 鼓励面向未来产业方向创建主导产业聚焦、基础设施完善、配套服务专业、优势特色突出的未来产业育新基地,引导各类产业资源要素聚集,吸引培育一批头部企业及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经认定,对符合条件的育新基地按年度建设成果给予支持,单个主体连续支持不超过三年。其中,市级育新基地累计最高支持500万元,区级育新基地累计最高支持300万元。 第三章支持产业能级提升 第九条支持产业高端化、智能化 。 鼓励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等产业化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核定总投资的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累计最高支持2000万元。对获得市级新智造100项目的企业给予最高50%的配套支持,单个企业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同时,对获得市级智能工厂(先进级)、数字化车间的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对获得国家级智能工厂的(卓越级和领航级)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对获得世界经济论坛灯塔工厂的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晋级享受差额支持。 第十条支持贷款贴息产业化 。 鼓励先进制造领域产融协同,通过银行信贷方式加快先进制造项目建设。按照不超过实际利息发生额给予贴息支持,单个项目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累计最高支持1000万元。 第十一条支持并购重组产业化。 鼓励企业落实国家相关战略部署和北京市重点任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合规开展并购重组,助推产业化能力提升。对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市级支持资金最高给予1:1配套支持,单个项目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累计最高支持5000万元。 第十二条支持开展国际认证。 鼓励先进制造企业产品出海,主动进行国际认证,提高产品海外竞争力和国际市场认可度。对企业首次获得的NG、CE等先进制造领域相关国际认证,给予每类认证最高10万元支持;对产品首次通过国家实验室(CNAS)或国际实验室(ILAC)认可的企业,给予每个产品最高10万元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 第十三条支持制造业标准制定。 开展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先进制造领域重点标准的创制与应用,形成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对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制定的最高支持50万元,参与地方标准制定的最高支持30万元,参与团体标准制定的最高支持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 第四章支持产业生态建设 第 十四 条 支持举办产业活动。 鼓励发挥企业影响力,组织举办高质量产业大会、大赛、展会等产业活动,营造促进先进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对于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等相关出资单位,按照不超过活动实际发生金额的5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第十五条支持产业融合发展。 鼓励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工业+旅游工业+教育工业+设计融合的新兴模式。推进制造业企业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构建产业生态,加强品牌创建与培育。对具有示范意义的主体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于获得国家级、市级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或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等荣誉称号的主体单位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第十六条助力公共服务。 鼓励中小微企业购买数字化、财税管理、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人才与咨询、审计服务、资质认证等服务,给予中小企业创新券补贴。单笔补贴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 第五章项目组织和管理要求 第十七条 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每年制定资金实施指南,并对项目实施进展、任务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日常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项目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 第十八条 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细则多项条款或通州区其他扶持政策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符合北京市高精尖等市级政策规定的,可同时申报享受市、区两级政策支持。 第十九条 项目实施主体应对项目和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存在应履约事项或其他管理要求的项目实施主体应按约定实施项目,完成任务及绩效目标。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先进制造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通经信局〔2024〕14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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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东U谷北京科技智谷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创业园西路与创业园北一路交叉口南侧]9500元/㎡联东U谷北京科技智谷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创业园西路与创业园北一路交叉口南侧,项目占地面积 约63亩, 分两期开发, 总建筑面积约4.6万平米, 容积率1.2, 由30栋3层独栋厂房及配套楼组成。 主导产业; 智能制造、高端装备、临空经济、生物制药、医疗器械、军民融合、现代轨道交通、新一代信息技术、检测检验、航空航天、仪器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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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物流基地2万平米仓库出租
[地址:通州物流基地]元/㎡·天三层仓库(坡道+电梯);面积26000平米 层高;一层6米,二层6.2米,三层5米 承重;一层2.5吨/平方米,二层2吨/平方米,三层2吨/平方米 柱网;一层12米*10米,二层20米*12米,三层20米*12米 库内地面;金钢砂硬化耐磨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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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健康谷招商电话:010-5620 2202
[地址:通州区漷县镇漷城西三路东200米]2.6元/㎡·天一方健康谷招商电话:010-5620 2202 通州一方健康谷(通州医药健康产业园)独栋3000平-9000平研发办公写字楼生产厂房对外招租! 北京一方健康谷(通州医药健康产业园)项目位于北京市通州区京哈高速漷县出口南5公里(漷县镇漷城西三路东200米)隶属中关村通州园,是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漷县镇文化健康小城镇,是8➕1个小城镇中定位有健康产业的区域,园区以康复医疗、生殖护理、高端颐养、生物研发、总部办公为产业组团,布局医疗健康全产业链。 一方健康谷(通州医药健康产业园)项目总占地108亩,总建筑面积13.7万㎡,容积率1.2,绿化率超40%,低密度花园式独栋园区。 整栋面积:3000-9000平 分割出租:200平-500平 欢迎来电咨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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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医药健康产业园招商电话:010-5620 2202
[地址:通州区漷县镇漷城西三路东200米]2.5元/㎡·天通州医药健康产业园招商电话:010-5620 2202 通州医药健康产业园一方健康谷科技园位于北京通州区京哈高速漷县出口南5公里,隶属中关村通州园,是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漷县镇文化健康小城镇,是8➕1个小城镇中定位有健康产业的区域,园区以康复医疗、生殖护理、高端颐养、生物研发、总部办公为产业组团,布局医疗健康全产业链。北京一方健康谷(通州医药健康产业园)项目总占地108亩,总建筑面积13.7万㎡,容积率1.2,绿化率超40%,低密度花园式独栋园区。 整栋面积:3000-9000平 分割出租:200平-500平 欢迎来电咨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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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东郎文创园招商电话:010-5620 2202
[地址:北京通州区九棵树西路92号]3.2元/㎡·天东郎文创招商电话:010-5620 2202 通州东郎文创园(东郎通州电影创意产业园)坐落于北京通州区九棵树西路92号,距离地铁1号线九棵树站约900米,紧邻奔驰路虎4S店、罗斯福等大型商场超市、龙湖蔚澜香醍、蓝调沙龙别墅,毗邻京通快速、广渠路等。交通便利,园区各种餐饮及配套完善。 东郎文创园(东郎(通州)电影创意产业园)总建筑面积为4万㎡左右,以传媒影视文化为主体,打造文化综合类产业园,以通州地区青年为消费人群,打造通州夜间经济新型商业体。东郎文创园属于市级产业园,针对文化类企业可申请补贴。东郎文创园(东郎(通州)电影创意产业园)目前推出部分独立门头带燃气及上下水的临街商业及创意办公室写字楼对外出租。 面积:53平-140平-346平-510平-611平-2000平 租金:3.5元-3.8元/平(可谈) 租期:2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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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亦庄产业园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科谷四街东惠家园1期南侧约190米]元/㎡·天北投亦庄产业园 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 占地面积7.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超25万平方米,总投资13亿元。项目分四期开发建设, 一期及二期建设80000平米生产科研楼及配套设施,三期及四期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及研发楼,总体约17万平米。项目 定位为集成电路及装备为主的专精特新特色产业园,按照空间为壳,产业为核的理念,打造产业所需的研发、生产一体化专属空间, 与北投台湖产业园形成联动,为优质企业提供从孵化到加速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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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面议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背景和依据 为加快农业产业链集聚发展,激发现代种业、种植业发展新动能,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文件精神,结合通州区发展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支持原则 本实施细则支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第二章 申报主体 第三条 申报主体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符合通州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种业企业及相关服务机构、种植业企业及相关服务机构。 第四条 农业链主企业认定 农业链主企业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通州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导向及以下基本标准: (一)主营业务占比 企业经营的主营农产品年销售(交易)额或涉农主营业务年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70%以上。 (二)企业规模 企业总资产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 (三)企业效益 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应按时发放工资、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重大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90%以上。 (四)企业负债与信用 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五)企业带动能力 企业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过程中,通过建立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数量达到100户以上,其中本区农户占50%以上;或企业安排本区农村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 (六)企业产品竞争力 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企业有自主产品、有自主注册商标和品牌。产品符合本区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绿色发展要求,并获得相关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近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七)其他可认定为链主企业的情形 1.已经获得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的企业,自然获得通州区农业链主企业资格。 2.农业类的中央企业、上市公司,中国种子协会信用评价AAA以上种业企业(最新版)、蔬菜种业信用骨干企业总部(最新版),以及上述企业总部及下属二级子公司,自然获得通州区农业链主企业资格。 第三章支持强链延链补链 第五条 壮大链主企业 聚焦现代农业产业链核心环节、龙头企业,招大引强,培优育强。 (一)对在通州区新增的产业链头部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最高按年度营业收入的1%给予支持,最高支持500万元; (二)对已在通州区落地的产业链头部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最高按年度营业收入增量的2%给予支持,最高支持500万元。 第六条 培育中小企业成长 加大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构建大中小企业梯度发展新格局,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一)对已在通州区经营且年度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的种业、种植业中小企业给予成长支持,年度营业收入对比上一年度每增加300万元,支持6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60万元; (二)本条款与第五条壮大链主企业不得同时享受,从优不重复。 第七条 全产业链支持 支持具有育繁推一体化产销一体化能力的种业企业、种植业企业加快成长,带动全产业链发展。 (一)支持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种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支持。 (二)推动种植业产销一体化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种植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支持。 第四章鼓励招大引强 第八条 引优聚链强链促发展 靶向发力,不断延伸和拓展现代农业产业链。鼓励农业链主企业、园区运营主体、楼宇运营主体、基金管理机构等平台型企业,带动一批与种业、种植业高关联的配套企业、上下游企业、服务企业和重大项目落地,加快构造完整的产业链条。 (一)所引入种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000万元的,按累计收入的0.5%给予合并计算支持,最高支持500万元。 (二)所引入种植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5000万元的,按累计收入的0.5%给予合并计算支持,最高支持500万元。 第九条 促进优质资源集聚发展 大力吸引一批优质企业、总部企业及创新机构落地,打造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地。对在通州区新增的农业类中央企业、上市公司,以及中国种子协会信用评价AAA以上种业企业(最新版)、蔬菜种业信用骨干企业(最新版)及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等,经认定给予支持。 (一)农业类中央企业、上市公司,中国种子协会信用评价AAA以上种业企业(最新版)、蔬菜种业信用骨干企业(最新版)将公司总部落户通州区的,最高支持500万元。 (二)本条第(一)款的公司将种业企业、种植业企业的区域总部、分子公司、研发中心等落户通州区的,按企业规模分别最高支持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三)对持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A证的种业企业落户通州区的,最高支持300万元;对持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B证、C证、D证的种业企业落户通州区的,最高支持150万元;对持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E证、F证、G证的种业企业落户通州区的,最高支持50万元。 (四)支持创新机构引入。国家级、市级知名现代种业相关院校、院所、机构在种业园区建设研发中心、成果转化基地、实验站、前沿科学中心等的,每家企业(或机构)最高支持50万元。对实体性研发转化机构,经审定后最高支持100万元。引入承担国家重大战略性任务的产业主体和科研机构落地核心研发平台的,一事一议。 第五章积极培优育强 第十条 激励企业创优发展 着力培育优质企业,支持企业争先创优,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升产业发展优势。 (一)对国家、北京市农业农村部门首次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支持。 (二)对申报年度首次获得中国种子协会AAA级、AA级、A级信用企业的,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10万元、5万元支持,本条支持实行核减机制。 (三)对申报年度首次获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A证的,最高支持300万元;对申报年度首次获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B证、C证、D证的,最高支持150万元;对申报年度首次获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E证、F证、G证的,最高支持50万元。 第十一条 支持高效设施农业 推动种植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促进设施农业生产提档升级和全产业链发展。鼓励种植业企业按照《关于积极稳妥推进高效设施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政农发﹝2021﹞93号)《北京市高效设施农业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京政农发〔2022〕39号)要求及标准,建设高效设施农业项目,对于完成建设并投产运营的企业(2024年后立项的设施农业),按照项目结算评审建设成本的10%,区级层面给予一次性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00万元。 第十二条 加强新品种研发创新 加大育种创新攻关支持力度,支持基因编辑、全基因组育种、转基因等国际生物育种前沿技术在种业园区集中应用。 (一)对获得国家新品种审定证书的企业、科研机构,单个品种支持1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支持400万元。 (二)对获得北京市新品种审定证书的企业、科研机构,单个品种支持5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支持200万元。 第十三条 支持特色品牌建设 积极打造特色农业品牌,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对新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支持。 (二)对申报年度首次纳入京农・运河人家品牌认定的特色农产品,单品年度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支持。 第六章 优化产业生态 第十四条 鼓励土地流转 加大土地流转支持补助,鼓励企业或机构向村集体、镇级联营公司、区级平台公司租赁土地,带动村民共同富裕,推动现代农业规模化、智能化、科技化发展。 (一)对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或机构,在种业园区用于育种的连片经营面积每年达到100亩(含)以上的,最高支持土地租金的50%。 (二)对种植业企业或机构,鼓励开展智慧种植、科技种植,在通州区的粮食总种植面积每年达到10000亩(含)以上的,按每亩200元给予支持;在通州区的蔬菜总种植面积每年达到3000亩(含)以上的,按每亩200元给予支持。 (三)土地流转支持实施至2028年底,已享受土地租金补贴或土地租金直接由财政资金支付的除外。 第十五条 支持优惠租赁办公用房 推动产业向园区集聚发展,对新增的企业或机构,在种业园区租赁办公、科研用房的,经评定,给予房租补贴。按区域内平均租金水平的100%、70%、50%,分三档给予补贴,每年补贴面积最高1000平方米,每年补贴金额最高100万元,连续补贴3年。 第十六条 支持企业参展办展 鼓励企业参加、举办、承办国际、国内相关论坛会议、展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提升行业影响力。 (一)对应通州区需要承办国际性、国家级、北京市现代种业、种植业相关论坛会议、展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的企业,按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支持。当年最高支持30万元。特别重大的展会、论坛一事一议。 (二)对举办内部展会的企业,按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支持,当年最高支持3万元。 (三)对参加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大型展会并推广自有品种的企业,按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支持3万元。 第七章 资金申报与管理 第十七条 申报流程 申报主体根据申报通知向通州区农业农村局递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区财政局根据审核通过后的方案拨付资金。 第十八条 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申报主体涉及伪造、编造申请资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获取支持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资金管理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同时享受北京市、通州区其他支持政策,区级同类型支持从优不重复。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申报本细则不同类型支持最多不超过2项。 (二)对符合两区两中心战略定位、承担国家重大战略性任务的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第八章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国家、北京市、通州区重大政策变动,上述政策将相应调整。本实施细则由通州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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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副中心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
[地址:116.73521,39.921935]面议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数字经济新质生产力,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支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重点突出、注重绩效的原则,引导和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资金支持项目由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征集、兑现、验收和监督管理,支持资金由通州区财政局负责预算安排和监督使用。 第二章 支持对象和认定标准 第四条 支持对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北京市通州区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数字经济企业。其中,产业链头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所属行业领域应为网络安全、元宇宙、智慧城市、数据要素、未来信息等副中心重点发展的数字经济产业方向。认定标准根据区内产业发展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 产业链头部企业认定标准 产业链头部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或区域贡献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或在区内进行10亿元(含)以上的重大项目投资。 2.企业获得中国电子信息企业百强、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北京市隐形冠军企业等荣誉称号,以及数字经济领域细分行业内规模或市场占有率前三的企业。 3.央企总部、市属国企总部、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主板上市的企业(含上述公司设立的区域总部)和独角兽企业。 第六条 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腰部企业认定标准 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腰部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10%(含)以上。 2.企业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荣誉称号或市级认定的数字经济标杆企业。 3.产业链头部企业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央企二三级企业、市属国企二三级企业;估值3亿元以上的企业或在科创板、北交所或中小板等上市的公司及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获得市级、区级等政府基金投资的重点项目。 4.企业属于产业链中关键的腰部企业,在下一代移动通信、卫星互联网、量子信息、量子计算、元宇宙、人工智能大模型、区块链、大数据、网络信息安全、光电子集成电路等重点方向属于产业链中的关键环节即卡脖子技术关键领域,为龙头企业、重点工程项目提供配套产品(服务),填补区域行业空白或补强区域发展短板。 5.对区内产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或重大影响的平台型企业,可以视为头部或高成长企业给予支持。 第三章 鼓励引入增量发展 第七条 年度贡献支持 1.对近三年新增的产业链头部企业,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10亿元(含)-20亿元、20亿元(含)以上的,分别最高按年度营业收入的1%、1.2%、1.4%给予支持,最高支持3000万元。 2.对近三年新增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腰部企业,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1亿元(含)-5亿元、5亿元(含)以上的,分别最高按年度营业收入的1%、1.2%、1.4%给予支持,最高支持1000万元。 第八条 企业入驻支持 新增的产业链头部企业、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腰部企业引进的上下游或生态链企业,可与产业链头部企业、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腰部企业合并计算区域贡献。 1.产业链头部企业入驻支持。对新增的产业链头部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最高支持1000万元;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最高支持500万元;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最高支持100万元。 2.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腰部企业入驻支持。对新增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腰部企业最高支持50万元,当年达到规模以上的,额外再最高支持20万元。 第九条 重大项目落地补贴 最多连续支持3年,已获得区级同类型补贴的不再重复支持。 1.支持新建办公用房。支持新增企业在区内新建办公用房,按核定年度总投资的50%给予支持。对新增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腰部企业每年最高支持500万元;对新增产业链头部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0万元。 2.支持办公用房购置。支持新增企业在区内购买具备合法手续且产权清晰的楼宇,按建筑面积每平米给予2000元购置费支持。对新增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腰部企业每年最高支持500万元;对新增产业链头部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0万元。 3.支持空间租赁。支持新增企业在区内租赁具备合法手续且产权清晰的楼宇,按照租赁场地建筑面积给予支持。对新增的企业,经认定,在办公用房给予已支出房租补贴,租金按照实际单价的50%给予支持,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对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腰部企业最高给予租赁场地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100%支持,每年最高支持500万元;对产业链头部企业最高给予租赁场地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100%支持,每年最高支持1000万元。 第四章 鼓励存量提质增效 第十条 一季度开门红支持 对一季度营业收入净增量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企业,最高支持50万元;净增量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企业,最高支持80万元;净增量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最高支持100万元。 第十一条 年度贡献增量支持 对存量产业链头部企业,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10亿元(含)-20亿元、20亿元(含)以上,且高于前三年平均值的,分别最高按年度贡献增量的1%、1.2%、1.4%给予支持,最高支持3000万元;对存量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腰部企业,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1亿元(含)-5亿元、5亿元(含)以上,且高于前三年平均值的,分别最高按年度贡献增量的1%、1.2%、1.4%给予支持,最高支持1000万元。由产业链头部企业或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腰部企业引进的上下游或生态链企业,可与产业链头部企业或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腰部企业合并计算。 第十二条 企业升规支持 新增的规模以上的或本区内首次升规的数字经济企业,最高支持20万元。 第五章 加强数字技术创新与赋能 第十三条 支持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 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上下游企业合作创办数字技术和产业服务平台,为元宇宙、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网络信息安全、光电子集成电路、移动通信、卫星互联网等数字经济重点领域提供专业保障和能力保障。 对新增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重点实验室、产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数字技术或产业服务平台,采取支持性后补助方式最高支持200万元。对新增的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数字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数字技术或产业服务平台,采取支持性后补助方式最高支持500万元。如有晋级,仅享受差额支持。 第十四条 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1.鼓励企业在通州区建设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区块链节点、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算力调度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按照核定纳入支持范围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予补贴,其中国家级(顶级)最高支持2000万元,区域级(二级)最高支持500万元,其他最高支持300万元。 2.支持企业租用非关联方的智能算力资源,在工业、政务、医疗、金融、教育、交通、文旅、科学研究、城市管理、便民服务等领域进行行业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和应用。对获得北京市人工智能算力券资金支持的,给予最高1:1的资金配套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 第十五条 支持数字企业赋能传统产业 鼓励数字技术与各行业深度融合,重点围绕文旅、金融、消费、建筑、制造业、农业、民生服务等领域打造一批数字转型示范应用项目。对提供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绿色化服务且单笔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照企业项目实际收入的20%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最多支持两年(属于关联企业服务项目的不在支持范围内)。 第六章 加大数字成果推广 第十六条 支持企业举办活动展览 鼓励企业围绕元宇宙、数据要素、网络安全、智慧城市、大模型、区块链、移动互联网等数字经济领域,举办国际、国内相关展览展示、论坛会议、展会、大赛等活动,提升行业影响力。 1.对于活动举办前经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的产业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等出资单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支持,每项活动最高支持1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支持100万元。 2.对一年内数字经济企业建设或升级改造的,专门用于展示数字经济领域副中心应用成果的规模化数字化展厅(原则上不低于500平方米),经认定,最高给予租赁场地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100%支持,最多连续支持3年。 第七章 资金申报与项目管理 第十七条 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本区发展的实际情况,编制发布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项目申报通知,组织申报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 企业应在规定申报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九条 项目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应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对产业带动性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行业影响力大的重点项目,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大支持。原区级决策事项,仍按照决策内容执行。本着从优不重复的原则,该实施细则与区级其他产业政策相同的内容不重复享受;同一项目同时符合该实施细则多个支持类别的,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项进行申报。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国家、北京市、通州区重大政策变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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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副中心加快推进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
[地址:北京城市副中心]面议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立足先行区打造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政策高地、可信空间和数据工场的战略定位,坚持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开放合作的原则,加快汇聚高价值数据资源、培育数据服务产业、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形成数据要素企业聚集高地,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在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通州片区)登记注册,并办公经营的数据要素相关企业。 第一条支持企业在文旅、金融数据专区,按照北京市监管沙盒机制申请沙盒测试审核通过后,开展数据应用服务先行先试,构建可信数据生态。 第二条推动运营商等高价值数据供给方,率先开展税务征收、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互联网和政府网站用户留资身份补齐等业务,实现高价值数据合规使用。 第三条支持开展数据资产保护、监测、确权、定价评估等基础理论研究。聚焦数据安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重点领域,支持模型算法、数据管理、数据认证授权、安全交换等数据要素相关技术创新,突破隐私计算、全同态加密、湖仓一体、数据编织、多模态智能体、空间计算、数字孪生、跨尺度采集重建等技术。对牵头承担国家级、市级、区级数据要素相关重大专项的企业,按照实际承担项目投资额的30%、20%和10%的比例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对取得首创性成效的应用产品及解决方案,最高支持2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支持100万元。 第四条围绕文旅、金融、农业、教育、医疗、社保等重点领域,推动建设一批高价值数据应用场景,创新虚拟演出、沉浸式游览、信贷融资评估、信用卡反欺诈、反电诈等应用形态。对经认定的示范数据产品及示范应用场景建设项目,按照项目研发与建设投资额的2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300万元。 第五条鼓励企业在安全合规前提下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对具有创新引领、规模示范效应的企业,最高支持100万元。支持专业数据服务机构发展,提供安全评估、认证等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服务,对经认定服务成效显著的服务机构,最高支持20万元。 第六条聚焦文旅、金融等重点领域,鼓励开发数字孪生景区、数字藏品、沉浸式数字内容等特色场景下的数据资源,推动金融、公共和商业等信用数据接入,积极建设高水平人工智能语料数据集,对经过数据资产评估达到交易级别的数据资源,最高支持100万元。支持企业搭建文旅、金融等数据服务平台,提供数据标识编码、分析加工、匹配交易等服务,对具有示范作用的平台按照投资的3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100万元。 第七条对在数据资产首登记、首挂牌、首交易、首入表、首开放或数据资产金融创新等方面获得国家或北京市资金奖励的企业,分别按照1:1和1:0.5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同一企业最高支持100万元。 第八条本细则由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所涉及的支持条款与通州区其他产业支持政策产生重叠的,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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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保利大都汇招商电话:010-5620 2202
[地址:]面议通州保利大都汇售楼处电话:010-5620 2202 通州保利大都汇(写字楼+公寓)位居北京城市副中心核心之芯通州运河商务区核心五河交汇地铁6号线北关地铁出口200米即到,一线河景公寓。通州保利大都会汇聚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商业于一体的大型地标商业综合体。MLF目前仅有部分甲级写字楼及50年产权公寓,面积:45平-49平-58平,层高4.2米,可改LOFT,148w-218w,可个人名义,可公司名义。另有5A甲级写字楼出租,面积:6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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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入住多家高精尖企业上下游合作聚集地
[地址:燕郊福成路515号]1.3元/㎡·天项目位于燕郊高新区福成路515号,占地71.6亩,一期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一栋综合配套中心、一栋创新创业中心、34 栋企业独栋和 24 栋企业平层写字楼组成,其中综合配套中心建筑面积 11700平米,六层结构设计,单层50至 1900平米任意分割,契合不同企业发展需求,3.6米标准层高。综合研发楼 1.6万平米可整体使用。园区企业独栋建筑面积580平米至1160平米,三层结构设计,一层挑空 7.2 米,可做加工生产车间及夹层,二至三层3.6米标准层高。园区企业平层6层结构设计,一层挑高6米,二至顶层 3.5 米。园区配套服务:省级科技局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全方位孵化服务,企业服务中心、多功能厅、共享会议室、园区餐厅、创客咖啡、园区湿地景观荷花池、星级客房、双路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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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直接入驻的场地整洁干净
[地址:燕郊福成路515号]1.3元/㎡·天项目位于燕郊高新区福成路515号,占地71.6亩,一期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一栋综合配套中心、一栋创新创业中心、34 栋企业独栋和 24 栋企业平层写字楼组成,其中综合配套中心建筑面积 11700平米,六层结构设计,单层50至 1900平米任意分割,契合不同企业发展需求,3.6米标准层高。综合研发楼 1.6万平米可整体使用。园区企业独栋建筑面积580平米至1160平米,三层结构设计,一层挑空 7.2 米,可做加工生产车间及夹层,二至三层3.6米标准层高。园区企业平层6层结构设计,一层挑高6米,二至顶层 3.5 米。园区配套服务:省级科技局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全方位孵化服务,企业服务中心、多功能厅、共享会议室、园区餐厅、创客咖啡、园区湿地景观荷花池、星级客房、双路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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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办公场地真的不多了
[地址:燕郊福成路515号]5680元/㎡项目位于燕郊高新区福成路515号,占地71.6亩,一期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一栋综合配套中心、一栋创新创业中心、34 栋企业独栋和 24 栋企业平层写字楼组成,其中综合配套中心建筑面积 11700平米,六层结构设计,单层50至 1900平米任意分割,契合不同企业发展需求,3.6米标准层高。综合研发楼 1.6万平米可整体使用。园区企业独栋建筑面积580平米至1160平米,三层结构设计,一层挑空 7.2 米,可做加工生产车间及夹层,二至三层3.6米标准层高。园区企业平层6层结构设计,一层挑高6米,二至顶层 3.5 米。园区配套服务:省级科技局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全方位孵化服务,企业服务中心、多功能厅、共享会议室、园区餐厅、创客咖啡、园区湿地景观荷花池、星级客房、双路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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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独栋集合办公研发生产一体超高得房率
[地址:燕郊福成路515号]0.8元/㎡·天项目位于燕郊高新区福成路515号,占地71.6亩,一期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一栋综合配套中心、一栋创新创业中心、34 栋企业独栋和 24 栋企业平层写字楼组成,其中综合配套中心建筑面积 11700平米,六层结构设计,单层50至 1900平米任意分割,契合不同企业发展需求,3.6米标准层高。综合研发楼 1.6万平米可整体使用。园区企业独栋建筑面积580平米至1160平米,三层结构设计,一层挑空 7.2 米,可做加工生产车间及夹层,二至三层3.6米标准层高。园区企业平层6层结构设计,一层挑高6米,二至顶层 3.5 米。园区配套服务:省级科技局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全方位孵化服务,企业服务中心、多功能厅、共享会议室、园区餐厅、创客咖啡、园区湿地景观荷花池、星级客房、双路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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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企外迁之选 》选址无压力,注册不担心,生产可环评,租售均可
[地址:燕郊福成路515号]0.8元/㎡·天项目位于燕郊高新区福成路515号,占地71.6亩,一期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一栋综合配套中心、一栋创新创业中心、34 栋企业独栋和 24 栋企业平层写字楼组成,其中综合配套中心建筑面积 11700平米,六层结构设计,单层50至 1900平米任意分割,契合不同企业发展需求,3.6米标准层高。综合研发楼 1.6万平米可整体使用。园区企业独栋建筑面积580平米至1160平米,三层结构设计,一层挑空 7.2 米,可做加工生产车间及夹层,二至三层3.6米标准层高。园区企业平层6层结构设计,一层挑高6米,二至顶层 3.5 米。园区配套服务:省级科技局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全方位孵化服务,企业服务中心、多功能厅、共享会议室、园区餐厅、创客咖啡、园区湿地景观荷花池、星级客房、双路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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