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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重国际智慧港人工智能产业集群

    中重国际智慧港人工智能产业集群

    [地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泉东大道与海城大道交汇处]
    可租可售价格面议面议

    |项目介绍 项目区位 中重国际智慧港是由国家工信部牵头,中信资本、中信重工和铂奥特集团共同投资,联合打造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的中心位置,地处泉州环湾城市新中心,项目距泉州东海片区、泉州市政府约15分钟车程,到泉州中心城区、晋江/石狮片区及惠安县城均在30分钟车程范围内。 整体项目 中重国际智慧港项目整体规划3700亩,总投资达135亿元,规划布局一轴两核五片区,是以人工智能机器人产业为载体,由中信重工作为产业核心,集智慧城市企业总部、机器人产业应用基地、人工智能科技大学、金融商务中心、人才孵化中心等为一体的智能科技产业港。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泉州乃至全国范围内最具规模及影响力的机器人智慧城市产业集群化发展的典范! 项目一期 项目一期占地面积150亩,总建筑面积15万㎡,由57栋建筑组合而成,定位为高新智能科技企业总部经济区,规划有企业总部、智能展示中心、国际会议中心、科创及金融服务中心、人才孵化中心、智慧天街、人才公寓等核心板块,是集企业办公、技术研发、企业孵化、展览展示、商务贸易等为一体的 一站式人工智能科技企业成长孵化基地 。 |交通配套: 交通配套:项目周边五横五纵路网、三桥一隧的交通布局,园区就位于泉东大道与海城大道这两条台商区城市主干道的交汇处;约20分钟车程内有高速出入口、福厦高铁站、泉州(晋江机场)、泉州新机场的立体城际交通网络。 周边配套:海丝公园、八仙过海景区、月亮湾度假区、白沙湾公园、青山湾、西沙湾和崇武古城等城市稀缺、绝版的黄金海岸线。 项目配套:智慧天街、人才孵化中心、人才公寓、国际会议中心、科创及金融服务中心、智能展示中心等。 |产品设计 : 主要产品:独栋办公、独栋智能厂办、多高层研发办公楼 面积:面积:面积区间1400-2900㎡自由组合 层高:一层4.2-4.9米,二-四层4米 |招商产业: 人工智能,生物科技,软件开发,智慧城市,新能源技术,机械制造等

  • 2022年度宁波市人才优惠政策

    2022年度宁波市人才优惠政策

    [地址:]
    面议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更大力度吸引天下英才与宁波共成长,加快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大甬江引才工程实施力度。现将2022年甬江引才工程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与重点 2022年度甬江引才工程将聚焦宁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择优支持契合宁波产业发展方向、促进产业水平提升、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项目,入选项目数将在往年基础上翻倍。 重点引进科技创新和城市经济两大领域人才和团队项目,其中科技创新领域紧贴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重点支持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高端装备、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产业;城市经济领域重点支持电子商务、港航物流、金融保险、文教卫体、专业服务、规划设计、时尚创意、科技服务、现代农业等产业。 二、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2022年度甬江引才工程分双创人才项目、双创团队项目、资本引才团队项目等3个类别。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已获得宁波下辖区县(市)及开发园区政策支持的、创业类项目已获得专业投资机构投资的、或已全职落地宁波的人才和团队项目。具体为: (一)双创人才项目 分创新人才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青年人才项目等3个子项。具体申报条件为: 1.创新人才项目 (1)申报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全职从业经历(截至2022年2月28日,下同),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 (2)近1年内(2021年3月1日以后)来宁波工作或计划来宁波,依托宁波企事业单位全职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或基础研究,入选后须全职在宁波连续工作5年以上,项目管理期内不得在宁波市外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全职工作。 (3)人才依托单位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给予人才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并提供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4)人才依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均不得申报创新人才项目。 2.创业人才项目 (1)申报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 (2)近5年内(2017年3月1日以后)来宁波工作或创业,申报人在宁波创办企业成立1年以上(2017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申报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且是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1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创业人才项目。 (3)科技创新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城市经济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 3.青年人才项目 分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和青年创业人才项目,限科技创新领域人才申报。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申报条件与对应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相同。 (二)双创团队项目 双创团队项目分创新团队项目和创业团队项目等2个子项。 1.创新团队项目 申报的创新团队应拥有显著创新业绩或较大创新潜力,依托宁波企事业单位全职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或基础研究,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全职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全职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2)带头人和成员近2年内(2020年3月1日以后)来宁波工作或计划来宁波,入选后带头人及成员须全职在宁波连续工作5年以上,项目管理期内不得在宁波市外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全职工作。 (3)团队依托单位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给予团队必要的科研资金和设备,并提供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4)团队依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均不得作为带头人或成员申报创新团队项目。 2.创业团队项目 创业团队应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有望提升宁波产业水平,能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成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 (2)带头人和成员近3年内(2019年3月1日以后)来宁波工作或创业,或计划来宁波创业;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和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含申报企业中,带头人和成员直接持有的在落户区县(市)注册成立的持股平台股份),且持股成员不少于2名。 (3)科技创新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城市经济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 (三)资本引才团队项目 资本引才团队应有较好市场前景,自带技术、项目和资金来宁波发展,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成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带头人和成员近4年内来宁波工作或创业,且已在宁波创办企业(2018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和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含申报企业中,带头人和成员直接持有的在落户区县(市)注册成立的持股平台股份),且持股成员不少于2名。 3.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5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企业已获得民间资本投资(除宁波市各级政府性出资部分和团队自有资金出资外)且实际到位出资不少于300万元(含资本公积)。 对申报上述项目类别的人才或团队,如特别优秀或紧缺急需的,可视情在年龄、学历等申报条件上破格1次。 三、申报遴选程序 申报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会同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以及城市经济领域相关责任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为: (一)申报受理。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登录甬江引才工程网上申报系统(https://www.nbrc.gov.cn/a/login),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申报分部门进行受理:科技创新领域项目中,在甬高校申报的创新类项目由市教育局受理,在甬科研院所申报的创新类项目由市科技局受理,其他申报项目由市人力社保局受理;城市经济领域项目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各领域责任部门受理;资本引才团队项目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受理。 (二)资格审查。2022年3月至4月,科技创新和城市经济领域申报项目采用分级分层的方式,由相关单位开展资格审查;资本引才团队项目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合规性尽职调查。 (三)专家评审。2022年4月至7月,邀请相关领域的科学家、风险投资专家和产业行业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采取书面、答辩或现场走访等形式进行评审。 (四)真实性审查。2022年7月至8月,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开展知识产权及学术成果真实性审查。 (五)尽调走访。2022年7月至8月,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开展现场尽调走访。 (六)审定发文。2022年9月,根据专家评审推荐意见和尽职走访等结果,结合宁波产业实际,按相关程序审定发文。 四、政策支持 (一)项目资助 1.对入选科技创新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青年人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给予一次性50万元项目资助。 2.对入选科技创新领域的双创团队,按A、B、C层次分两期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双创团队,按A、B、C层次分两期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项目资助。 3.对入选的资本引才团队,按申报时实际到位民间资本货币投资的30%给予项目资助,资助金额向下取整至十万位,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资助经费一般在团队入选后分2期拨付,每期安排50%。项目企业在甬注册之日起,累计投入项目的直接支出达到资助经费总额2倍以上的,拨付第一期经费;累计投入项目的直接支出达到资助经费总额4倍以上的,拨付第二期经费;如第一期申请时已满足第二期条件,可将第一、二期合并拨付。直接支出是指用于宁波项目企业且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 对人才层次高、影响力大,核心技术世界领先,属于颠覆性创新,且产业化、市场化前景特别好的重大人才团队项目,资助额度上不封顶。 (二)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入选人才和团队带头人,可按相关文件享受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等安居政策。 (三)金融信贷支持。 入选人才或带头人创办的企业可在合作银行享受最高2000万元的信用贷款和3年无还本续贷服务,以及最高2000万元创业贷款额度内的银行基准利率贴息,并根据企业发展情况,优先推荐在宁波市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优先推荐政府性基金等给予投资。 入选的人才和团队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甬江引才工程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和落户地配套资助政策。相关经费按就高、补差、不重复原则发放。 五、其他事项 (一)2022年度甬江引才工程集中遴选项目于2022年2月28日申报截止。 (二)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甬江引才工程2个及以上不同类别的项目;已入选3315系列计划团队带头人及成员均不再作为甬江引才工程申报对象;已入选3315计划或泛3315计划且符合公告申报要求的个人,允许申报甬江引才工程资本引才团队项目;已享受宁波市顶尖人才项目支持的、通过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担任市直或部省属驻甬单位主要领导职务的、通过市本级一事一议直接引进的相关人才和团队,均不再作为甬江引才工程申报对象;未履行且未妥善处理原协议的公派留学人员、高级访问学者、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人员、由各级财政支持出国的其他人员,或存在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人员,均不再作为甬江引才工程申报对象。 (三)申报人(包括团队带头人和成员)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并在申报书承诺栏中签名;入选项目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随意减少注册资本、变更项目内容和项目目标;入选项目落地宁波后,不得在异地申报同类项目。创业类项目入选人才团队须将主要精力放在宁波项目上,在宁波创办的企业须实质性运营且10年内不搬离宁波,如申报项目在异地有多家相关联公司的,须承诺以宁波公司为主体上市;创新类项目入选人才团队须在宁波全职工作5年以上,项目管理期内不得在宁波市外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全职工作。不能按要求履行的,视作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四)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列入失信名单,今后不得申报甬江引才工程;已入选的,一律取消入选资格;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报送的申报材料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的,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六)本公告由中共宁波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 宁波中关村信息谷长三角总部园

    宁波中关村信息谷长三角总部园

    [地址: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
    面议

    宁波中关村信息谷长三角总部园位于 宁波市杭州湾新区 数字经济产业园 , 新区地处中国经济最发达的长三角南翼,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域北部,上海、杭州、宁波、苏州等大都市的几何中心。

  • 泉州市区块链产业优惠政策

    泉州市区块链产业优惠政策

    [地址:泉州市安溪龙门镇]
    面议

    《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区块链技术应用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泉政办[2020] 21 号) 1.租金优惠: 对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经认定的区块链产业孵化器、集聚区或 数字经济园区的重点区块链企业或机构企业用房,由受益财政给予 3 年的房租减免,对租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不超 过 50 元/平方米/月的房租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 15 万元, 房租补贴期限 3 年,按年以先缴后补的方式实施。 2.领军企业落户奖励: 支持鼓励区块链领军企业在我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 互联网产业发展方向的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对新引进实际到位资本 金达到 2000 万元以上、位居行业相关细分领域前 5 名、具有核心技 术或创新模式的龙头企业或平台,由受益财政按企业实际到位资本 金的 1%~3%一次性给予落户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3.推动成立产业联盟: 对落户泉州市,依法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政府职能部门登记 成立的区块链领域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研究院(研究中心), 分别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的一次性开办经费补贴。 4.建立市级区块链应用场景、应用示范项目库: 推动在数字金融、物流、能源、物联网、智能制造、供应链管 理、数字资产交易等多个产业领域形成一批应用场景、示范应用项 目。支持示范应用项目的对接落地,对使用项目库中产品或服务的 企业或机构,每年择优支持 10~15 家企业或机构,采取事后补助的 方式,按其实际支付费用的 50%给予奖励,每家奖励金额最高不超 过 10 万元。 5.强化活动带动: 鼓励国内外区块链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在我市举办全国性的行 业峰会、发展论坛、创业路演、文化沙龙和创新大赛等活动,报市 政府批准后,按其规模和实际支出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6.强化人才引进: 将区块链人才(团队)纳入市人才工作重点和全市年度紧缺急 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支持区块链人才(团队)申报泉州市高层次 人才和港湾计划人才团队。对入选港湾计划人才团队的, 给予 100~300 万元支持; 对认定为泉州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第一至第五层次分别 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的补助资金; 被我市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安居保障、子女入学、进修 培训、医疗保障、职称评聘等工作生活待遇。 7.强化技能培训: 支持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区块链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培训 合格并取得证书的,按每人 800 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个人取得区块链智能合约开发、区块链系统管理等专项职业能 力证书的,给予每人 500 元培训补贴。 探索人才订单式培养模式,支持我市有区块链学员培训意 愿和能力的培训机构,与国内外高等院校、专业机构联合采取订单 式培训机制,设立区块链专题培训班。对以就业订单形式向我市院 校推出培养需求,可根据有效学员数量给予奖励,项目实施周期内 完成 50 名、100 名、200 名专科以上学员培养,最高奖励 20 万元、 50 万元、100 万元。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 2 年, 由泉州市数字泉州 建设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所规定的相关扶持政策,与泉 州市其他扶持政策重复的, 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

  • 泉州安溪人才优惠政策

    泉州安溪人才优惠政策

    [地址:泉州安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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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安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溪县吸引国内外高水平高校毕业生专项行 动方案的通知 》 (安委人才 [2020] 6 号) 1.支持对象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来安溪就业的国内外高水平高校毕业生,即 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以及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QS、 THE 和 U.S.News)发布的最新排名同时排在前 300 名大学的全日制 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安家补贴 高水平高校毕业生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 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每人 5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 的安家补贴。 3.引才推介奖励 引才机构、用人单位或个人为我县引进高水平高校毕业生(需 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按照博士、硕士、本科 毕业生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2 万元、1.5 万元、1 万元。 其它人才政策 一、人才待遇 对照安溪县落实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及相关配 套策,高层次人才按第一至第六层次进行分类,给予相应的政策扶 持,且可叠加享受各级人才资金补助政策。其中安溪县本级的政策 待遇如下: 1.资金补助: ①确认 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按照第一至第五层次分别给予 4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6 万元、2 万元工作经费和生活补助。 ②确认 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根据团队和项目评估情况, 给予 20-60 万元的经费支持。 ③确认为高层次人才的,到我县企事业工作并签订 3 年以上劳 动合同、每年在我县工作时间不少于 6 个月的,按在我县实际工作 时间每月给予固定工作生活津贴:第一层次人才每月 10000 元,第 二层次人才每月 5000 元,第三层次人才每月 2000 元,第四层次人 才每月 1000 元,第五层次人才每月 800 元,第六层次人才每月 500 元;同一对象补助不超过 3 年。高层次人才中属于教师类别的,按 照《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奖励 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17] 93 号)文件规定予以补助。 ④高层次人才参加所属领域市级及以上荣誉奖项评选的,对获 奖者按所获奖励资金的 20%给予叠加奖励,各项配套叠加奖励最高 100 万元。 ⑤确认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从正式认定的第 2 年开始,按其 前一年工资薪金收入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给予人才贡 献奖励,奖励期限为 3 年,具体奖励标准为: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 按县级留成部分 100%给予奖励,第四至第五层次人才按县级留成部 分的 50%给予奖励。 ⑥确认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按照第一至第五层次,分别给予1 0000 元、8000 元、6000 元、4000 元、2000 元引才奖励,团队翻 倍。 ⑦对设有县级及以上实习实训基地、众创空间(基地)、孵化 器、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接收全日制 在读博士、硕士研 究生及985211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在读理工类本科生参 加 1 个月以上实习实训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 1500 元、 本科生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 50%给予企业进行补助,专项用于实 习实训人才的交通、食宿补助等,补助期限不超过 3 个月。 ⑧对用人单位招收 35 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教育毕业的博士、硕士 研究生,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以及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 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 500 名的大学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 定在我县缴纳社会保险的,每缴纳社保满 6 个月的,其中用人单位 为该人员缴费部分的 30%,由政府补助给用人单位,补助期限不超 过 3 年。 2.住房保障: 确认为高层次人才的,在泉州无住房且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 可选择以下一种住房保障政策: ① 选择自行购买市场住房的 ,按第一至第五层次,分别提供 80 万元、4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的购房补助(市县两级财 政按 1:1 的比例承担),第六层次的,不予补助。 ② 选择自行承租市场住房的 ,按第一至第三层次,分别给予 2000 元、1500 元、1000 元租房补助,第四至第六层次的,不予补 助。 3.子女入学: ① 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 经认定的第一、第二层次人才,其 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在全县范围内的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就读;第三、第四层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在本县的居住地或工 作单位所在地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第五、第六层 次人才以及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人才,其子女由县教 育局妥善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泉参加中考、中 招,按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分别给予 15 分、10 分、5 分的加分照顾。 ② 高中教育阶段。 各类高层次人才子女,需要从外地转入我县达 标高中学校就读,按照省教育厅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4.进修培训: (一)高层次人才参加人才专题研修培训的,根据其实际支出情况, 给予最高 1 万元资金支持。 (二)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工科类人才在职教育,人才取 得高一层次学历(学位)后继续与原企业签订 3 年以上合同的,根据取 得博士学历(学位)、硕士学历(学位)的人数分别给予企业每人 8000 元、4000 元的一次性补贴。 (三)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企业员工,继续与原企业签订 3 年以上合同的,分别给予企业适当补贴:①高级技师(一级)每人 2000 元;②技师(二级)每人 1600 元;③高级工(三级)每人 1000 元; ④中级工(四级)每人 700 元;⑤初级工(五级)每人 500 元。 5.医疗保健: ①第一层次人才,可享受一级医疗保健待遇;第二、第三层次人 才,可享受二级医疗保健待遇;第四、第五、第六层次人才,可享受 三级医疗保健待遇。 ②第一至第六层次人才每年可享受免费健康体检 1 次。 6.户籍迁入: 高层次人才落户安溪,由公安机关简化程序,优先办理。 二、人才平台建设 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对新认定的每站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建站补助;每招收一名博士 人员,给予 1 万元培养资助;经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合格每人每年发 放 2 万元的科研和生活补助。主持的科研项目获得国家、省及市项 目资助的,予以 30%的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对出站博士后 人员留在安溪,且与我县企事业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 缴纳社会保险,给予 4 万元的科研和生活补助。 2.院士工作站 对新认定的每站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建站补助;绩效考核结果为 优秀、良好的工作站分别给予 3 万元、2 万元的绩效奖励。 3.专家工作站 对新认定的每站给予一次性 5 万元建站补助;绩效考核结果为 优秀、良好的工作站分别给予 2 万元、1 万元的绩效奖励。 4.行业平台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行业技术开发中心、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10 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 级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分别给予奖励 10 万元、5 万元、 3 万元。 5.各类工作室 支持安溪铁观音大师(名匠)、安溪铁观音制茶工艺大师(荣誉大 师)、工艺美术大师、技能大师、中小学名师设立大师工作室、 名师工作室,技艺传习所一次性给予 2-5 万元的建站补助经费。 三、人才服务 根据《安溪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规定(试行)》,设 立高层次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打造安溪智酷网上服务平台, 为各类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子女就学、医疗保健等一 站式便捷服务。 建立重点园区、企业党建+人才融合机制,实施领导挂钩 双联、工作队伍双员、党员人才双培、服务发展双 引、基础保障双强的五双推进计划,促进重点园区、企业 党建与人才工作同频共振、相融互促。 四、人才认定 安溪县高层次人才是指具有较强的创业创新能力,学术技术、经 营管理水平达到我县领先及以上水平,能够引领和带动我县某一领域 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个 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在安溪工作或来安溪创业发展,符 合《安溪县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规定标准之一的人才。 分为第一至第六层次人才,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的认定标准和认 定程序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第一至第五层次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 一致;第六层次人才为我县自行制定标准的各类优秀人才。

  • 泉州安溪县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

    泉州安溪县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

    [地址:泉州安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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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扶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配套措施的通知》 (安政综[2021] 24 号) 1.推进民营企业做优做强 (1) 鼓励企业运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对在国内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企业,给予 500 万元奖励,其中在科创板上市的叠加 奖励 95 万元。 (2) 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对企业工业产值首次超过 3 亿元、5 亿元的,一次性分别给予 10 万元、15 万元奖励。 (3) 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示范工程。 对获得国家、省、市级服 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的,一次性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 5 万元奖励,对同一年度先后获得国家、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平台)的,给予补差奖励。 (4) 鼓励首台(套)关键技术攻坚。 对获得国家首台(套)重 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对被评定为省级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智能制造装备的装备产品,一次性补助 20 万元。 (5) 强化四上企业培育。 对经确认为新增纳统的规上工业、 规上服务业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电商企业,第一年给予 2 万元 奖励,第二年给予 1.5 万元奖励,第三年给予 1 万元奖励;限额以 上住宿、餐饮企业分 3 年期每年给予 1 万元奖励。对新增纳统的电 商企业首年营业收入比前一年度增加 1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 2 万 元奖励;增加 2000 万元以上的给予 4 万元奖励,以此类推,奖励最 高不超过 10 万元。 2.推进民营企业创新创造 (1)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对获得国家重大重点专项、省级 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分别按项目下达经费的 20%、30%给予配套支持。 在享受省、市科技创新劵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 10%的配套奖励。 对研发经费投入增量部分,在落实省定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的基 础上,按县级承担部分的 50%给予奖励。对新进入国家研发投入统 计口径的规上企业,在落实省定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的基础上, 按县级承担部分的 50%给予奖励。 (2) 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 100 万元、 50 万元、10 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补助; 对国内一流高校、大院大所、知名企业到我县建立的重点实验 室等高水平创新平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财政经费支持; 对新获得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分别给予 30 万元、20 万 元的配套补助;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 别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奖励。同一企业申报多种平台称 号和不同级次的科技创新平台认定,不重复补助。 (3) 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 对当年培育 3 家及以上企业获得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给 予 5 万元奖励; 对首次认定的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 2 万元奖励; 对列入市级瞪羚计划的入库企业给予 5 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给予 15 万元奖励; 对首次申报并受理的省高或国高企业给予 2 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省高、国高企业,在落实省市补助政策的基础上, 分别给予 10 万元、30 万元奖励; 对直接认定的国家高新企业给予 30 万元奖励; 22 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企业给予 15 万元奖励。 3.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1) 鼓励电商总部回归。 对县域外总部回归安溪的纳统电商企 业,年网络销售额达 1000 万元、3000 万元、5000 万元以上的,分 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单家企业最高奖励 不超过 50 万元。 (2) 推动跨境电商发展。 对跨境电商企业支付国际快件、邮政 小包等年度物流费用达 50 万元以上的,按其国际物流费用的 1.2% 给予补助,单价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对企业建设跨境 电商海外仓,自主建设仓储面积达 1000 平方米以上的,且当年度实 际投资额达 60 万美元的项目,经综合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 10 万 元资金补助。 (3) 促进电商聚集发展。 对入驻经认定的电子商务聚集发展平 台、年交易额达 500 万元以上的纳统电商企业,根据合规凭证给予 每年平方米每月 8 元的租金补贴,单价企业年租金补助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行业协会、电商园区(基地)组织 5 家以上电商企业抱团 参加国内知名电商展、网货展等展会,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按每 个标准展位(3m3m)给予参展企业展位费补贴 0.5 万元,单价企 业参展最高补贴 3 个展位,全年最高补贴不超 5 万元。 4.推进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创新 (1) 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服务功能。 立足县域实际, 将茶园、仓单、应收账款等纳入反担保物范围,拓宽反担保物类型。 (2) 设立产业、创业投资基金。 设立政府引导的产业股权投资 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加快推动县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民企创新 创业范围。 5.推进民营企业人才引培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才引智。对首次在安溪注册并为我县 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其年纳税额或招工引工人数符 合规定的,给予 80-250 平方米办公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 28.75 元/平方米/月,2022 年起每年上浮 15%,最高不超 40 元/平 方米/月,补贴期限三年。给予服务机构税收减免优惠,第一年按其 在安溪县本级留成部分的 100%奖励,第二年至第五年按其年纳税额 分别给予 75%-85%的奖励。 本措施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泉州市鼓励在泉设立大区公司专项扶持优惠政策

    泉州市鼓励在泉设立大区公司专项扶持优惠政策

    [地址:泉州安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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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在泉设立大区公司专项扶持措施的通知》 (泉政办[2020] 29 号) 1.适用对象 (1)适用经认定的在泉设立的大区公司、成功引进大区公司落 户我市的招商引资者。 (2)大区公司是指总部在泉州市域外的企业依法在泉州注册设 立,行使部分总部职能的运营管理、销售、结算、研发、采购、物 流、资本运作、创意设计、培训等智能型机构,以及虽未行使总部 部分职能,但根据母公司或总公司授权,统一负责企业部分业务板 块,或统一负责 1 个以上(含 1 个)省级管理区域企业全部生产经 营管理活动且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在 5 亿元以上的区域型机构。 大区公司的认定、登记备案和服务管理等工作由市直产业主管部门 会同市财政局负责,本扶持措施实施前已在我市注册设立的大区公 司,及本扶持措施实施后在我市新注册设立的大区公司,均可申请 认定。 (3)招商引资者包括自然人、企业法人、经社团登记的商会、 协会或社会服务组织,不含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公职人 员。 2.经营贡献奖励 (1)按大区公司对我市年度税收贡献额(指对我市地方级收入 中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贡献额,下同),第 1 年至第 2 年 给予 60%奖励,第 3 年至第 5 年给予 30%奖励;第 6 年至第 10 年以 其前五年税收贡献年平均数为基数,按其年度新增税收贡献给予超 额累进奖励,新增税收贡献 1000 万元以内(含)部分按 60%给予奖 励、超过 1000 万元以上部分按 70%给予奖励。 (2)鼓励大区公司做大规模,对大区公司在现有总部职能、统 一负责业务板块或管理区域的基础上,每增加 1 项总部职能、1 个 业务板块、1 个省级管理区域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奖励,各项奖励 累计不超过 500 万元。 (3)鼓励企业总部通过大区公司开展集团业务和结算,对大区 公司缴纳的内部购销印花税我市地方级留成部分给予全额奖励,奖 励期限 10 年。 (4)市财政局、税务局积极协助大区公司所属企业集团总部就 内部购销印花税等事宜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争取税费优惠等相 关扶持政策支持。 3.规费减免补助 对大区公司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市、县两级政府审批权 限范围的,前 5 年给予全免或全额补助,后 5 年给予减半征收或补 助。 4.办公用房补助 对大区公司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租金市场指导价的 50%一 次性给予 24 个月租金补助,已享受租金减免优惠的按就高不重复 原则给予补助。对大区公司新建或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自新建成 或购置之月起 3 年内,按新建成或购置房产实际缴纳房产税的 50% 给予补助。每个大区公司享受的办公用房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5.高管人才激励 对大区公司的高层次管理和技术领军人才,按其但年缴纳个人 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80%给予奖励,奖励期限 5 年,并在安家落 户、配偶就业、子女就学、人才住房、社会保险等方面享受我市人 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6.金融服务保障 市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 主动对接大区公司投融资需求,搭建平台和畅通资金供需对接渠道, 加强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大区公司资金供需撮合工作, 强化大区公司金融产品和服务保障。 7.招商引资奖励 对成功引进大区公司落户我市的招商引资者给予一次性最高不 超过 100 万元的招商引资奖励。对于同一个引进项目只认定 1 个奖 励对象,如拟引进大区公司所属企业集团委托 2 个或 2 个以上的招 商引资者,视为 1 个招商引资者团队。

  • 泉州市扶持影视发展的产业优惠政策

    泉州市扶持影视发展的产业优惠政策

    [地址:泉州市]
    元/㎡·天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扶持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泉政文[2021] 10 号) 1.鼓励投资设立影视企业 支持本市企业利用旧厂房等存量房产资源改建影视拍摄基地、 后期制作基地或影视产业园区。园区或基地、影视小镇被认定为国 家级、省级、市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的,分别给予 300 万元、80 万元、50 万元一次性奖励。 2.鼓励影视企业落户我市 (1)在我市新设立的影视企业,自缴税年度起,前 2 年、再 3 年分别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企业负责人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 部分的 100%、60%给予奖励。存量影视企业自 2021 年起按其年度 增量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企业。 (2)知名影视编剧、导演、制片人、演员等在我市设立工作室, 开展创作、设计、制作、策划等工作,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 (含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可以约定提供一定面积 的场所供其使用,可以约定由所在地政府按其当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地方留成部分的 80%给予奖励,奖励期限为 5 年。 3.奖励优秀影视剧本创作和交易 (1)对反映泉州题材、讲述泉州故事影视剧本获得国家、省级 专项资金资助的,按上级资助金额的 50%给予奖励;完成拍摄并正 14式公映的优秀影视剧本再给予奖励 30 万元。单个剧本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在泉州影视企业、工作室、个人售出剧本的,按其对应 应税行为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50%奖励。 (2)对泉州影视企业或在泉工作的剧本创作者创作的影视剧本, 拍摄成品已获公映(发行)许可的,按剧本合同交易金额(不含税) 的 20%给予创作者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3)对泉州影视企业购买反映泉州题材的影视剧本(经制作播 出后),按剧本合同交易金额(不含税)的 15%予以购买企业一次 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4.鼓励在泉州设立影视服务企业 (1)新设影视服务企业的,可以按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 2 年全额奖励、再 3 年减半奖励;影视服务企业引进影视剧组、影 视资源,在泉州实际拍摄周期累计超过 5 天的,由所在县(市、区) (含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负责协助支持,并可以每天给 予 2000 元奖励,最高不超过 18 万元(需影视作品上映后方可申 报领取)。 (2)外地影视剧组来泉取景,拍摄带有可辨识的泉州外景影像 且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影视剧,影视作品上映后,票 房达到 1000 万元或完映 3 个月后豆瓣评分达到 7 分及以上的, 按实际播出每分钟给予 1 万元补助,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5.为境内外影视制片公司或后期制作公司提供影视后期制作技术支 持的我市企业,按其技术服务收入的 5%予以奖励,单家企业每年不 超过 300 万元。 6. 鼓励优秀影视作品在泉州设立发行机构从事发行工作 对在福建省立项、备案,且由我市影视企业作为前三出品方出 品的影视作品(只认定 1 家泉州企业,且股权占比不低于 20%,并 实际产生业务收入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我市出品企业一次性奖 励: 电影进入影院公映,票房 1000 万元以上的,按票房的 1%给予 奖励,单部影片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电影进入央视六套 黄金时段(20 点~22 点,下同)首播的,奖励 30 万元,其他时 段首播奖励 20 万元。 电视连续剧(9 集及以上)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一套)黄 金时段播出的每集奖励 15 万元,最高不超过 400 万元;在中央电 视台电视剧频道(八套)黄金时段播出的每集奖励 10 万元,最高 不超过 300 万元;在央视其他时段或知名的、有影响力的省级上星 频道(北京卫视、东方卫视、江苏卫视、浙江卫视、湖南卫视、广 东卫视)黄金时段播出的每集奖励 5 万元,最高不超过 150 万元。 电视纪录片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一套)或纪录片频道(九套) 黄金时段播出的,每集奖励 10 万元,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专供网络平台播出的网络电影和连续剧,在优酷、爱奇艺、搜 狐视频、腾讯视频、PPTV 聚力等国内重点网络平台首轮播出的,企 业与视频网站分账金额达 300 万元及以上的,按企业分账金额的 1% 给予一次性奖励,单部作品最高奖励 100 万元。 7. 对在福建省立项、备案且由我市影视企业出品、发行的影视作品, 按照发行实际成交价格的 5~10%给予出品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 超过 100 万元。 8. 在泉州举办由国家部委(局)、国家级行业协会主办的影视节展 活动并经报备,按场地租金、会展费、宣传费等费用的 80%给予补 助,最高每场不超过 200 万元。 9.支持影视人才与技能培训 (1)影视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 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 〔2017〕6 号)规定,享受住房安居、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 保健和研学资助等优惠。 (2)支持在泉高校积极引进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影视教育教 学资源,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对经业务主管部门认定并注册我 市的影视培训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所推荐和 培训的学员经考核合格后,实际参与影视作品拍摄 1 部及以上,按 500 元/人给予培训机构和大中专院校一次性奖励。单部作品最高不 超过 2 万元,单个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3)影视机构组织参加在泉州的影视服务技能培训的,培训合 格并取得证书的,按每人 800 元标准给予影视机构培训补贴。影视 从业者参加在泉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按每 人 500 元标准给予个人培训补贴。 10. 对经确认为重要的影视园区建设、重大题材的影视项目、重点 影视人才培养、影视企业职工购房等,可采取一事一议予以扶持。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 5 年。

  • 中南高科慈溪中德产业园

    中南高科慈溪中德产业园

    [地址:宁波慈溪前湾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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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南高科慈溪中德产业园 位于杭州湾,地理位置优越,东临宁波,北望嘉兴,西接绍兴,车行距离均在90km左右,90分钟可达。x项目 总用地面积约200亩,其中首期用地约82亩,建筑面积约10万方,投资总额约8亿元。项目以先进装备制造、精密加工、电器电力设备、节能环保设备等为主导产业,将打造聚合生产制造、设计研发、成果转化、生产企业总部、产品展示及生产配套功能于一体的都市型产业集聚高地。项目一期共建设标准厂房31栋,单体建筑有2+1层、3层的独栋、双拼类产品。一层层高7.8米,主力面积范围400-1800㎡,可自由组合,布局方正,高承重,8米超大柱距,另建有产业大厦4栋、员工宿舍1栋,可满足企业生产、研发、办公等多种需求。

  • 金地威新金山智造园

    金地威新金山智造园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滨兴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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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地威新金山智造园位于金山区亭林镇东部工业区核心板块,占地面积51196㎡,总建面82538㎡,容积率1.61,绿化率20%。园区共有地上建筑单体16个,其中3幢为大跨度、高层高的标准厂房,未来将重点引进智能装备制造类企业;12幢三层研发办公类厂房,着重吸引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创新技术的科技研发企业;1幢招商中心,成为集生活配套、商务聚会、商业展示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未来将打造以高端智能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为核心产业,集生产、研发、办公、配套为一体的创新产业基地。

  • 厦门《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厦门《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地址: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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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1日,厦门市科技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旨在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引进,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双提升,《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首次对重新认定的高企给予奖励,支持企业持续创新 ● 我市注册登记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营收为2000万元以下的, 首次认定及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 二、支持规上企业和高企的双提升,规上高企奖励加码 ● 为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高新技术有企业壮大成为规模以上企业,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对于上年度营收2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通过首次认定,叠加后给予30万元奖励 ; 通过重新认定,叠加后给予20万元奖励 。 三、鼓励外地高企迁入,市级奖励最高100万元 ● 对资格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市且迁入后一年内或迁入后的下一个会计年度营收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级高企 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市级奖励 。 《通知》还明确 各区按照不低于1:1进行配套奖励 ,目前各区也正在调整相应配套奖励政策。 《通知》原文转发如下: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 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打造规模大、质量优、后劲足的高新技术企业集群,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进行调整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对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首次认定及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二是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双提升。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壮大成为规模以上企业。对于上年度营收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叠加后给予30万元奖励;通过重新认定,叠加后给予20万元奖励。 三是鼓励外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迁入。对资格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市且迁入后一年内或迁入后的下一个会计年度营收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市级搬迁奖励。 各区按照不低于1:1进行配套奖励。本通知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21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 温州医疗器械总部园

    温州医疗器械总部园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生命健康小镇A栋小镇服务中心一楼]
    1元/㎡·天

    温州医疗器械总部园是在瓯海区人民政府、温州医科大学等单位的领导下,由温州市高教新区发展中心与温州市生物医药协同创新中心共建温州医疗器械总部园,针对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药品行业、打造集研发、生产、展示、贸易、仓储、总部为一体的产业园区,着力培育发展具有瓯海特色的生命健康产业。 为推进温州市医疗器械产业发展,促进行业集约化、规模化建设,为医疗科技企业的创业、创新提供丰富的发展空间造海生命健康小镇全产业链集群。园区同步对接国内外相关高校、院所、机构和其他龙头企业、知名企业,引进行业企业、创业项目和人才,为入驻企业提供集中发展平合,为初创企业提供孵化平台,打造集医疗服务、应用研发、人才培养和实验室轻制造为体的新一代医疗科学园区。

  • 中电光谷绵阳科技园

    中电光谷绵阳科技园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京东方路南段1号]
    面议面议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央企引领,深耕电子信息产业,上市集团开发运营,具有强大的电子信息产品研制能力和产业竞争优势,以提供电子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为主营业务,形成网络安全、新型显示、集成 电路、高新电子、信息服务、工业互联网协作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产业国家队,具有完整的LCD产业链,液晶显示器制造服务全球第一,液晶电视制造位居全球前列。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电光谷第一大股东国务院认定的以网信产业为核心主业的中央企业连续多年路身《财富》世界500强,拥有24家二级企业,控股13家上市公司; 中电光谷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以中国电子网信产业资源为依托,以全生命周期园区运营服务为基础,坚持产业服务的战略方向,致力于推动构建央企带动,大中小微企业联合创新的产业体系,打造以产业集群化、服务智能化、投资网络化为特征的产业资源共享平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产业园区运营集团(股份代码:00798Hk)连续多年荣获产业园区运营商TOPI0前三强秉承一城一法理念,在全国35个城市,开发运营各类主题产业园区50个,四区面积3000万平方米 服务企业及机构逾8000家,其中世界600强企业50家,上市公司170家; 中电光谷绵阳科技园 项目位于绵阳市高新区产业核心地带,紧邻京东方路,由中国电子旗下中电光谷联合控股有限公司倾力开发运营。整合中国电子、中电光谷的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产业资源,依托长虹、京东方、九洲等龙头企业,引进、培育屏-端-光-磁电子信息产业链企业,致力于打造成渝绵经济创新金三角智能制造示范园。占地面积约498亩,总规划建筑面积约44万㎡,总投资约50亿元; 产业基础优良 , 集群优势突出 : 项目所在城市绵阳,是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建设的中国唯一科技城,四川第二大城市、第二大经济体。其中,绵阳高新区作为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新型显示产业为主导,聚焦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新型材料3大重点产业,全力推进5G、新型显示、智慧家庭、新型功能材料4大创新产业协同发展,形成具有高新特色的3+4先进制造业体系。 交通便捷 : 项目位于绵阳高新区京东方路,临近成万高速和成渝环线高速。紧邻成万高速的高新区出口,是高新区门户所在。项目距离绵阳中心城区10公里,距离绵阳火车站15公里,距离绵阳南郊机场18公里,通行时间都在30分钟以内,交通非常便利。 精工细作 高品质多样化产业空间 项目分为三期建设,其中一期于2021年6月开工,建设占地约210亩,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将包括多层厂房、单层厂房、定制厂房、高层研发办公中心、中层研发办公中心、 展示中心、公寓、生活配套、景观休闲区域等,可满足多种办公、生产和生活需求。 生产要素成本低 绵阳高新区在土地、用工、水电气生产要素等方面,都有较低的成本优势。

  • 最新宁波契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最新宁波契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地址: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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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房产税 的缴纳,是我们在进行买卖房屋的时候,所必须要涉及到的一个问题,也是困扰很多人的一个问题,不知道对于每种税费的缴纳政策,而且,一般情况下每个地区的每一年的政策是有一定的差异的,最近出台的 宁波 契税 优惠政策 和之前相比也是做出了一定的调整,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宁波契税优惠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 购房 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 税收优惠 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 个人征信 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1)【首套】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第二套】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关于营业税政策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 买房 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我们在进行计算契税的时候,是需要严格的按照当地最新的政策来进行计算的,对于 宁波契税优惠政策 来说,在进行计算的时候,我们是要进行区分首套房以及二套房的,而且如果是面积不同的话,计算的公式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所以,我们在进行计算之前首先要注意进行区分公式。

  • 2021年宁波小微企业入驻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解读

    2021年宁波小微企业入驻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解读

    [地址: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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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分成6个部分21条,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微企业和基层一线就业创业。 可获补助的 三类高校毕业生为:宁波生源毕业生;非宁波生源硕士以上研究生;与宁波签订人才智力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意见》明确规定,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经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认定,可通过劳动事务代理,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满1年的,可参照大学生创业实体企业享受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和贷款贴息政策。 政策内容 一、到中小微企业干一年,一次性补6000元 自2013年起至2015年,对到宁波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工作满一年、按规定缴纳社保的三类高校毕业生(宁波生源毕业生、非宁波生源硕士以上研究生、与宁波签订人才智力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毕业生就业补助,其中专科学历36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6000元。 另外,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被选任或招聘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专职工作者的,确保年收入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全社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 二、开网店,最高能申请30万贴息贷款 为支持大学生积极投身网络创业,《意见》明确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经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认定,可通过劳动事务代理,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满1年的,可参照大学生创业实体企业享受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和贷款贴息政策。记者了解到,贴息贷款最高可达30万元。通俗地说,在淘宝开网店,符合条件的话,就能享受到这一政策。 三、实习期收入有保障,政府来补贴 宁波将实施百千万实习工程,争取在3年内,市县两级人社部门与国内100所知名高校建立全方位合作、建立1000家高校学生实践基地,累计吸收2万名以上学生来甬实习。大学生在实践基地实(见)习期间,享受由实(见)习单位所在地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当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50%的实(见)习补助。 从2013年起,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残疾人等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企业注意!吸纳就业有补贴! (一)职业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 对企业新录用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岗位技能培训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在职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的,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2.补贴标准: 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 3.申领流程: 企业申请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技师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应向人社部门提供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等。企业在开展技师培训或新型学徒制培训前,应将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 人社部门审核后,对个人申请的培训补贴或生活费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由申请者自主选择,下同)或个人信用账户;对企业和培训机构代为申请或直补培训机构的培训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和培训机构的银行账户。 (二)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对象: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范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实施动态调整)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城镇临时性公益岗位安置人员的单位(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2.补贴标准: 对招用或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期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可顺延。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对公益性岗位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省级人社、财政部门备案,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 对招用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3.申领流程: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并根据资金具体用途分别遵循以下要求: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和招用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任选其一即可,下同)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 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三)公益性岗位补贴 1.补贴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及各地开发的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临时性公益岗位安置的人员(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2.补贴标准: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对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省级人社、财政部门备案,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水平,为安置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3.申领流程: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 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或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就业见习补贴 1.补贴对象: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2.补贴标准: 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3.申领流程: 见习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 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五)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 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实施期限为2020年全年); 2020年春节期间(截至2月9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2.补贴标准: 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 3.申领流程: 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 就业创业也有补贴! (一)职业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 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2.补贴标准: 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根据培训成本、培训时长、市场需求和取得相关证书情况等确定。 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以及2019、2020年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培训的,培训期间同时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 3.申领流程: 上述人员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下同)等。 人社部门审核后,对个人申请的培训补贴或生活费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由申请者自主选择,下同)或个人信用账户。 (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1.补贴对象: 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补贴标准: 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3.申领流程: 上述人员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 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三)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对象: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 按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对享受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 3.申领流程: 上述人员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 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或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 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 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 3.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须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 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五)一次性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 有条件的地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对贫困劳动力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放宽到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2.补贴标准: 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 3.申领流程: 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

  • 联东U谷宝山机器人创新港

    联东U谷宝山机器人创新港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富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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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东U谷宝山机器人创新港位于 宝山区 顾村镇机器人产业园内,东至跃进河,南至宝安公路,西至35-02地块,北至富联一路,占地面积43亩,建筑面积88412平方米, 容积率2.60,绿地率:20% , 总投资6.45亿,拟建设12栋标准载体及配套设施。 项目以机器人和智能智造为主导产业,并结合区域主导产业特点,吸 引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形成上下游高端产业集群,将项目打造成聚合高端优质项目的机器人产业集聚地,打造上海高端产业集聚区。集科技研发、工业设计、生产性服务、公共技术平台等功能,持续自主创新、产学研一体、互动循环的新型高科技产业发展平台。 联东U谷上海产业园区分布; 联东U谷雅泰国际企业港 联东U谷海隆生命健康谷 联东U谷上海南桥创新科技园 联东U谷南上海国际企业港 联东U谷上海嘉定国际企业港 联东U谷上海金领谷科技产业园 联东U谷上海松江车墩国际企业港 联东U谷上海青浦国际企业港 联东U谷上海闵行国际企业港 联东U谷宝山机器人创新港 联东U谷上海嘉定科创中心 联东U谷上海闵行人工智能科创园

  • 宁波杭州湾新区概况

    宁波杭州湾新区概况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
    元/㎡·天

    2019年7月9日,省委、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宁波前湾新区,规划面积604平方公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沪合作示范区、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宁波杭州湾新区地处中国经济最发达的长三角南翼,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域北部,上海、杭州、宁波、苏州等大都市的几何中心。 宁波前湾新区发展定位 1、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基地 2、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标志性战略平台 3、沪浙高水平合作引领区 4、杭州湾产城融合发展未来之城 目标把新区打造成为引领全球汽车产业科技革命的新坐标 新区拥有吉利、上汽大众两大整车企业和150多家汽车零部件企业,拥有吉利汽车集团全球研发总部、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华东分中心、杭州湾汽车学院等一批产学研协同创新资源。目前汽车整车产能已达到160万辆/年,2019年实现整车产销58.1万台,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业实现产值1001.6亿元,我们预计到2025年整车产能将达到200万台,产值达到4000亿,整车零部件配套率达到50%以上,目标把新区打造成为引领全球汽车产业科技革命的新坐标。 截止目前,已引进宁波群芯微电子光电集成电路研发生产项目、中电化合物半导体宽禁带半导体材料项目、上海广奕电子产业基地项目、浙江德珂泰智能终端产品外观装饰件生产项目、宁波云德半导体用高纯石英材料加工项目、安芯美深紫外LED半导体器件项目、国产3nm超纯溅射靶材项目等34个项目,合计总投资近120亿元,涵盖半导体研发设计、封装测试、设备及材料制造,智能终端整机和零部件生产,以及传感器、汽车电子、5G通信等多个领域。 新区生命健康产业产值将超200亿元、科研人员超万名 新区拥有世界500强默沙东动保研发生产基地,全球新药研发服务领军企业康龙化成,医疗器械孵化平台麟沣医疗科技产业园,国内龙头医药企业双成药业,呼吸面罩产量全球前三的圣宇瑞等一大批优质企业,并有复旦、同济等一批上海高校院所的产业创新平台,有国内硬件设施一流的医院。 已形成百亿级高性能新材料产业集群 目前,新区已拥有兴业盛泰、恒天集团、复能新材料、沥高新材料等65家新材料企业,涉及高性能金属合金材料、生物基材料、高性能稀土合金功能材料、碳基纤维新材料、非金属复合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纳米粉体材料、特种3D打印材料等领域。2020年实现产值298.3亿。

  • 中关村信息谷温州创新中心

    中关村信息谷温州创新中心

    [地址:]
    面议

    中关村信息谷温州创新中心为了忠实践行习近平总 书记主政浙江期间制定的八八战略,响应建设六个浙江号召,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温州打造重要窗口的政治使命,在温州市鹿城 区委区政府、北京中关村信息谷共同推动下,打造的集创新成果展示、创新资源组织和科技成果转化于一体的高能级协同创新合作主体平台,温州数字科技产业示范窗口和集聚平台。 中关村信息谷温州创新中心共运营3处载体,共计4.7万余平方米。 一、南郊街道意迈达园区 二、南汇街道汇富大厦 三、藤桥镇轻工产业园一期科技创新大厦

  • 联东U谷常州智能智造科技园

    联东U谷常州智能智造科技园

    [地址:常州市经开区漕上路大明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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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东U谷常州智能智造科技园位于常州经济开发区, 总投资约10亿元 ,规划用地面积约96亩, 建设标准厂房25栋,厂房面积段 独栋3500㎡,分栋1400-2200㎡,分层600㎡ 。项目以智能智造、轨道交通、电子信息为主导产业,预计将引进企业约50家, 打造以核心制造、研发设计、总部办公等功能为一体的高端标准花园厂房项目。

  • 青浦出售独栋104板块标准厂房1495平带货梯可办环评低总价

    青浦出售独栋104板块标准厂房1495平带货梯可办环评低总价

    [地址:青浦练塘]
    6600元/㎡

    面积:1495.68平方米,双层。 层高:层高4.5米,二楼层高4.5米。 土地使用年限:2004年到2054年 电梯:一部2.5吨货梯 承重:楼上500公斤 地块:104板块 环评可办,无税收,无行业限制 价格:985万 股权 结构:混凝土框架结构,带货梯; 交通:距沪昆高速、申嘉湖高速近4公里,紧邻松蒸公路和朱枫公路,主干道沿街厂房,交通便利,车辆进出方便 配套:附近有餐馆酒楼、商务宾馆、加油站、居民区、小学等 ,配套齐全 聚恒地产专业承做上海工业土地交易、工业厂房交易、工业园区办公交易,工业土地租售代理转介、工业厂房租售代理转介、工业园区办公售代理转介,一手工业厂房代理,一手工业办公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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